【警情通报】济南公安行政处罚一名网上造谣违法人员
发布时间:2024-09-29 来源:网络 阅读:1916
【警情通报】济南公安行政处罚一名网上造谣违法人员
违法人员张某,为泄私愤,在群里发布侮辱受害人及其母亲,妻子的虚假信息及其它侮辱诽谤的信息,因该微信群群成员数量比较多,影响极其恶劣。济南公安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,给予违法行为人张某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民警提醒您:网络并非法外之地,随意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,采用侮辱性词语对他人进行语言攻击、捏造事实、损害他人名誉等均属于违法行为。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规范网上言行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践行正能量,共建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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